"/>

四川经天税务师税事务所有限公司——税务顾问、涉税服务、涉税筹划、涉税鉴证、代理咨询就找经天税务所-四川经天税务师税事务所有限公司——税务顾问、涉税服务、涉税筹划、涉税鉴证、代理咨询就找经天税务所


网站正在维护中,请稍后访问!

客服电话:18081917790


技术支持: 竹子建站

四川经天税务师税事务所有限公司——税务顾问、涉税服务、涉税筹划、涉税鉴证、代理咨询就找经天税务所

在线咨询
微信

微信扫一扫

长按二维码关注微信加好友

工作时间: 周一至周五9:00-17:00
联系电话:028-86664117

一、法律依据及政策规定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》(国发〔2000〕18号)第九章第二十八条及财务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海关总署《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0〕25号)第三条有关规定。

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由信息产业部会同教育部、科技部、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制定。经由地(市)级以上软件行业协会初选,报经同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核,并会签同级税务部门批准后列入正式公布名单的软件企业,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。我局所辖企业申请本认定,必须已列入四川省信息产业厅、四川省国家税务局、四川省地主税务局联合发文确认的软件企业认定名单。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,按17%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,对其增值税实际负超过3%的部份实行即征即退政策。

二、简要程序

文书受理、计信息科审核备案并录入CTAIS

三、办理时限

即时办理,暂按软件企业处理,以税务机关检查核实后的确定文件为准

四、应提交的资料

纳税人申请享受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,应到我局征收大厅文书受理岗领取填写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认定申请审批表》,并带齐以下资料:

1、企业书面申请;

2、信息产业部所发放的《软件企业认证书》、《软件产品登记证书》原件及复印件;

3、由四川省信息产业厅、四川省国家税务局、四川省地主税务局联合发文的软件企业认定名单文件复印件。

4、企业《营业执照》、《税务登记证》副本及复印件;

5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
6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1、在我局办理税务认定以前,请先到信息产业厅办理软件企业资格认定手续;

2、请纳税人每年到信息产业厅进行年审,将取得的年审合格证书报我局备案;

3、申请人提交复印件时,必须注明“内容与原件一致”并盖章和签字,同时提供原件供税务机关核对;

4、以上材料和复印件请申请人尽量用A4纸。


版权所有© 四川经天税务师税事务所有限公司——税务顾问、涉税服务、涉税筹划、涉税鉴证、代理咨询就找经天税务所    技术支持: 竹子建站
该网站使用竹子建站创建 立即创建